存款保險影響“錢途”
   專家澄清三大疑問
   新華社廣州12月1日專電(記者 王凱蕾)11月30日,醞釀已久的《存款保險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一被市場稱為是“革命性”的變化將對金融業、百姓“錢途”產生深遠的影響,在社會上引發激烈的討論,有關專家對討論中的三大疑問進行了澄清。
   老百姓的錢怎麼辦?
   1日,記者走訪了廣州地區多家商業銀行的營業網點,對於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存款保險制度,大多數儲戶反應很平靜。在建設銀行鷺江支行營業廳,前來辦理理財業務的儲戶劉耕告訴記者,對老百姓來說,更多關註的還是存款銀行的盈利能力和資金的安全性。對於存款保險制度,劉耕的三個疑問很有代表性——
   把錢存在大銀行里更安全?
   “存款保險制度的立意是對儲戶進行盡可能的保障。把錢存在大銀行,或存在小銀行,其實是一樣的,所得到的制度保護是相同的。”一家股份制銀行廣東分行的負責人這樣解釋說。
   超過50萬元上限不予賠付?
   征求意見稿設置了50萬元的賠付上限,但這並不意味著超過50萬元就不予賠付。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按照2013年底的存款情況測算,50萬元的存款上限可以覆蓋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超過50萬元的部分,不是不管,而是按程序參與破產清算。”
   銀行破產貸款可以不還?
   對此,有關法律專家指出,由於貸款也是債權債務關係,理論上不存在銀行破產儲戶不用還貸的情況,銀行貸款該怎麼收就怎麼收。
   金融市場往哪變化?
   “中國金融市場大變革來了。”11月30日,隨著《存款保險條例》征求意見稿的面世,金融行業從業人員繃緊了神經。
   “毫無疑問是重大利好。”廣發證券銀行業分析師沐華說,在金融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金融風險較以往有著更大的傳染性。存款保險制度與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職能、審慎監管一起被稱為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這一制度的建立和合理運用,能夠有效避免危機的蔓延。
   在金融史上,儘管有政府兜底,金融機構的倒閉也不乏其例。比如,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在成立不到三年就被關閉。
   “這表明,政府兜底的‘隱性保險’也並不保險,相反會驅使一些銀行肆意從事高風險業務,加大道德風險,而一旦形成危機,最終還是由國家財政買單。”業內分析人士說。
   在“顯性保險”之後,有關專家認為中國金融市場將出現深刻的變化:一是對“壞銀行”實現定點清除防範風險擴散。郭田勇認為,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助於在妥善保護存款人利益的前提下,及時對“壞銀行”作出定點清除,防範風險的擴散。二是讓銀行業的市場競爭更為充分建立優勝劣汰格局。接受記者採訪的不少專家認為,隱性存款保險制度變身顯性,銀行是否“國有”作為儲戶存款配置的指標意義將進一步淡化,在中小銀行獲得難得的發展機會的同時,銀行業的競爭更為激烈,行業將出現進一步分化的格局。三是為金融機構退出奠定基礎,為“銀行破產”清障鋪路,有利於中國金融業儘快走出“剛性兌付”困局。
   郭田勇說,實行存款保險制度後,銀行會增加一定的成本。這來源於保費的繳納。但保費的費率目前可能會比較低,假設是萬分之二或更低,相對銀行一般是百分之三的利率而言較低,成本的增加是有限的。
   “剛性兌付”困局能破嗎?
   “存款保險制度最終落地,表明共識已經形成。更深層次的中國金融業市場化改革漸行漸近。”方正證券策略分析師郭艷紅說。
   郭田勇認為,從邏輯上說,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意味著理論上將不存在“剛性兌付”,來自剛性兌付產品的高利率傳遞效應將會弱化。
   “經過多年市場化改革後,銀行業的資金實力和盈利能力總體還是不錯的,我會更關註多元化理財,把錢分散投資在銀行理財產品、股市和一些藝術投資品。”劉耕說。
   在存款保險制度實施的背景下,不少專家建議投資者還是應該對資產進行合理分散配置。郭田勇說:“走破產清算程序將是一個漫長複雜的過程,能不能最終獲得賠付也是未知數。因此,還是應該將資產在不同銀行、不同產品間進行配置,包括在儲蓄與股市、債市間進行合理配置。”
  (原標題:存款保險影響“錢途”)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h42mhkl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