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 言 瑩
  五年來,上海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1635件1958人。其中,貪污561人,受賄900人,行賄347人,挪用公款127人,私分國有資產等犯罪23人; 大案1552件,占立案數的94.9%,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的案件197人。經審理,提起公訴1691人;法院已判決1496人,其中有罪判決1495人。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輓回經濟損失4.48億元。
  昨日上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旭代表市檢察院,報告2009年至2013年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
  陳旭說:“反腐敗鬥爭是一項長期、複雜、艱巨的任務,要堅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市委的要求,在反腐倡廉建設中作出新的成績。”
  涉及民生民利案件突出
  報告顯示:今年1至6月,全市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187件238人,人數比去年同期上升12.3%。其中,大案179件,同比上升7.2%;處級以上要案18人。
  而在過去的5年裡,國家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污賄賂犯罪方面,查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腐敗案件281件285人,占總人數的14.6%。立案偵查處級幹部205人,局級幹部16人。查辦了普陀區原副區長陳猛受賄1547萬元,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長陶校興受賄1045萬元等一批案件。已判決的12名局級幹部案件中,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3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2人。
  針對近年來徵地動遷、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就業等領域和行業中的突出問題,查處侵害民生民利的貪污賄賂案件354件415人,占總人數的21.2%。為保障國家惠農政策的落實,開展了查處和預防涉農惠民領域貪污賄賂犯罪專項工作,五年來查處侵吞土地徵用補償款、侵吞農機具購置補貼、冒領農民醫療救助款等涉農貪污賄賂案件162件175人。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嚴肅查辦了“11·15”特大火災、“蓮花河畔景苑”倒樓等一批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貪污賄賂犯罪。
  國有企業犯罪居高不下
  陳旭指出,近年來國有企業貪污賄賂犯罪居高不下。檢察機關圍繞國企改製、重組以及採購供銷等國資經營管理的重點環節,加大查案力度。五年來,共查處貪污賄賂案件819件926人。查處了上海醫葯(集團)有限公司原總裁吳建文受賄1187萬元、貪污500餘萬元、挪用公款3335萬元、隱瞞境外存款港幣110萬元,上海臨港經濟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裁戴偉中受賄810萬元等一批案件。
  針對工程建設領域貪污賄賂犯罪多發易發的情況,檢察機關進行專項治理。查處項目審批、招標投標、規劃調整、質量監管、拆分轉包等工程環節的貪污賄賂案件269件294人,占立案人數的15%。查處了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副局長胡俊受賄504萬元,中鐵十二局集團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原副總工程師王勇貪污329萬元,黃浦區市政工程管理署原總工程師鄭德康等8人受賄案等一批案件。
  39名司法人員貪污賄賂
  五年來,共查處司法人員貪污賄賂案件38件39人,比前五年上升14.7%。其中,公安機關20人,司法行政機關16人,國家安全機關2人,法院1人。查處了長寧公安分局原副局長錢宏祥利用執法辦案職權受賄案,奉賢公安分局原民警李建國幫助他人逃避刑事處罰受賄案,靜安區法院執行局原審判員何思捷挪用執行款等一批案件。加強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活動的同步監督,查處收受賄賂違法減刑、假釋,以及為服刑罪犯違規辦理離監探親的監管民警17人。
  檢察機關在堅持嚴肅查處受賄犯罪的同時,依法嚴厲打擊行賄犯罪。五年來,共查處行賄犯罪347人,其中行賄287人、單位行賄51人、對單位行賄4人、介紹賄賂5人,共占賄賂案件的27.8%,比前五年上升了2.6個百分點。其中,查處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269人,占行賄案件的77.5%;嚴肅查處數額雖然不大但多次行賄、多頭行賄等情節惡劣的案件14人; 查處單位行賄犯罪51人,是前五年的3.2倍。  (原標題:查處機關幹部腐敗2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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