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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一則諸暨女幼師“以初夜換清白”的信,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主角是和父親一起為支票貼現土地維權的陳露,被指控故意傷害等罪,陳露近日受審。
  早報記者 張劉濤 發自褐藻糖膠浙江諸暨
  5個月前的一封2支票貼現6歲女孩“我以初夜換清白”的求救信,讓11月26日在紹興諸暨市法院開庭審理的一起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故意傷害案格外引人註目。
  當天,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故意傷害罪,原為杭州某幼兒園教師的陳露站在被告席上。一同住商不動產受審的還有其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的父親陳寶良,以及其他5名當地村民。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我都會堅持我的無罪辯護,哪怕派出所再收集所謂人證,我還是會堅持原則,我做了就做了,沒有做就是沒有做!沒權沒勢的我只能用我最寶貴的初夜來感謝解救我的好心人,求求你們了,我沒有罪,我肯定會兌現我今天的承諾。感謝所有關心我的人。”——5個月前,陳露的求救信從諸暨市看守所傳出,通過網絡熱傳。陳露表示,為土地維權的父親和她本人債務整合雙雙被抓,由於無處申訴,祈求好心人幫助。
  相關內容7月2日通過騰訊微博發出後,3天內被閱讀超過65萬次,一度列“騰訊熱門話題”首位。
  5個月後,經過一次延期審理,該案26日在諸暨市法院開庭。隨著庭審的推進,根據檢方的指控材料及證人證言,陳露疑似在同一時間“穿越”兩地犯案,兩名警員也被質疑“穿越”取證,另有被告人否認“自首”、指稱筆錄與口述完全不一後……這場看似簡單的公訴案,變得撲朔迷離起來。
  源起25畝“子孫地”
  陳露1987年出生,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故意傷害,於2012年10月5日被諸暨市警方刑拘,同年11月被逮捕。
  不過,諸暨市暨陽街道原天車羅村的村民更喜歡稱陳露為“老村長的囡(女兒)”。
  從部隊轉業回村的陳寶良曾任兩屆原天車羅村村主任,2001年卸任。其後不久,村裡的集體土地被徵用。對世代務農的村民而言,雖然可以獲得一筆徵地款,但也失去了可以傳給子孫後代的財富。2003年,陳寶良提出“為子孫留地”的想法:每個村民出資4000元,以280萬元向國家“買回”24.74畝村留置地(村集體土地被徵用後按比例返還給村裡的土地)使用權。
  也許陳寶良從未想到,正是這25畝土地上的紛爭,導致10年後自己和女兒站到被告席上。
  2005年12月,經政府部門批准後,天車羅村經濟合作社取得該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證。2007年,天車羅村與當地的石佛村合併,天車羅村經濟合作社註銷,但土地權屬一直沒變,也未過戶,新成立的諸東村也承認該土地屬原天車羅村村民。
  隨著之後房地產價格的一路上漲,如何最大限度地體現這塊臨近市區的村留置用地的價值、獲得最大利益,成為原天車羅村村民茶餘飯後討論的熱點。
  同樣關註的,還有兩村合併後成立的諸東村村委、暨陽街道和房產開發商。2007年7月18日,諸東村兩委在村支書孫國強的主持下召開會議,討論保留用地的開發利用,決定以合資、合股、長期租賃等方式與投資者以分配房屋面積、部分用現金抵補的辦法共同建房,招商委托給暨陽街道招商辦。
  對這一合作原則,原天車羅村村民當時並未反對,因為他們認為,定下原則無可厚非,但土地的處置則要經過原天車羅村村民“集體會議”,因為這塊“天車羅的地”是在老村長號召下,村民集資為子孫後代買的,決定權應該在村民手裡。
  但之後發生的事讓他們始料不及。同年7月20日,諸東村兩委、諸東村經濟合作社形成《報告》,委托暨陽街道招商辦向社會招商。後在暨陽街道辦城東管理處的組織下,諸東村對該地塊的合作開發進行公開競標,當地的東偉集團以508餘萬元中標。
  後經村民瞭解,其他幾家投標單位的標的分別是502萬、504萬、506萬、508萬,懷疑存在串標,侵害了自己的權益。
  就在村人狐疑之時,時任城東管理處書記的翁國燦宣佈東偉集團無開發實力,開發權隨後被轉讓給諸暨市廣發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人名叫翁富明,是翁國燦的堂兄。按廣發置業與諸東村經濟合作社的協議,雙方約定按規劃建造24000平方米房屋,村民可分得30%;廣發置業支付村民508萬元後獲取房產的70%。
  “村民向國土局申請退地”
  不過,這次競標被諸暨市國土資源局迅速叫停。該局認為,諸東村的招商不合國家規定,屬擅自招標。但2007年12月13日,市國土資源局卻同意諸東村經濟合作社委托該局對該村24.74畝土地中的17.24畝進行掛牌出讓。同時,該局還收到諸東村經濟合作社的“退地申請”,表示村民向市國土局“申請退地”。
  同年12月18日,廣發置業與諸東村經濟合作社簽署補充協議,約定無論由誰摘牌取得該塊土地使用權,得款歸廣發置業所有。
  依據“退地申請”,2008年1月28日,諸東村與市國土局簽訂出讓17.24畝土地的合同,國土局同時退回諸東村經濟合作社2003年繳納的207餘萬元出讓金。2008年4月7日,廣發置業在競拍中以每畝126萬的價格競得這17.24畝土地的使用權。而村民稱,同期附近地塊的拍賣成交價在每畝200多萬元。
  事件到此並沒有結束。2009年9月,由諸東村兩委、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決定廢止2007年8月5日、12月18日與廣發置業簽訂的共同開發協議,廣發置業再向諸東村支付1821萬元便可獨自開發17.24畝土地。會議還決定將“25畝子孫地”中剩餘的7.5畝再次退回國土局拍賣。
  至此,“子孫地”脫離了與原天車羅村村民的關係。
  早報記者採訪發現,這次會議並不為原天車羅村村民所認可,因為在這個26人參加的會議,簽名者卻有34名,其中20多人來自原石佛村。
  之後,村民開始上訪。2010年,陳寶良在信訪途中被不明身份的人員毆打,導致骨折。
  衝突中醫生被打傷
  除了連年信訪,為保住“子孫地”,只要地塊一開工,原天車羅村村民便前往廣發置業有限公司的“和睦園”工地阻撓。2012年10月3日、4日, 工地發生兩起村民與施工人員的衝突事件,雙方都有人受傷,工地部分財產遭損毀,陳寶良等雙方傷員被送往附近的諸暨人民醫院江東分院治療。
  檢方指控,2012年10月3日、4日,被告人陳露分別涉及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故意傷害案。
  2012年10月3日,陳露與人手持鋼條、鐵鍬沖入工地,砸毀簡易工棚的辦公室門窗、電動自行車等,打傷工地人員,抓傷協警。4日14時後,陳露與其他7名村民沖入工地打砸,焚燒工棚辦公室的沙發、施工儀器、資料、安全帽等。經諸暨市價格認證中心鑒定,兩天的打砸中,“和睦園”工地被毀損財產損失53810元,施工進度受影響。
  在故意傷害案中,陳露被指控10月4日下午在諸暨市人民醫院江東分院,手持滅火器欲毆打他人,被著便衣的醫生王雪峰搶下滅火器後,同日15時,帶領被告人許某某、宣某某(因許某某親屬在衝突中被打,得到消息後帶朋友前往醫院探視並尋找打人者),指認搶下滅火器的王雪峰為打人者並毆打,致其顴骨骨折,肝臟包膜下積液、多處挫擦傷,經公安局法醫鑒定為輕傷。
  對陳露涉及的故意傷害案,檢方不僅有證人證言,還有一段陳露手持滅火器追打他人的監控視頻。視頻中,能看到穿白衣的陳露手持紅色滅火器追打他人、被搶下滅火器後暈倒。
  因為這段視頻,今年7月“初夜換清白”微博引髮網友關註後,諸暨警方用陳露涉嫌故意傷害的情節向社會公佈“情況說明”作為回應。隨後,有部分網友質疑陳露求救信內容的真實性,懷疑“初夜換清白”只是她為逃脫法律製裁的炒作。
  “陳露母女被打得很慘”
  在26日的庭審中,面對檢方出示的監控證據,陳露並未否認,但表示持滅火器追打他人,是她和母親在急診室外遭他人毆打後的正當防衛:她和母親在急診室門口曾遭多名因衝突被送往醫院的工人毆打,這才舉起醫院救護車內的滅火器反抗,之後才出現急診室內持滅火器追打他人的一幕。
  但是,檢方出示的視頻證據中並無急診室外陳露母女遭毆打的畫面。檢方表示,由於急診室外的探頭恰好正對著一根立柱,所以警方調取監控時並未拷貝;而醫院的監控一般只保留15天,拍到柱子的畫面已被刪除。
  但一份由辯護人當庭提交的錄音證據顯示:警方傳喚陳露時,辦案警員曾表示警方已拷貝所有監控錄像,在(下轉A19版)
  (原標題:諸暨“願以初夜換清白”幼師受 審:警方“穿越”取證遭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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